《薛文清公从政录》明朝官员、理学家薛瑄所著语录。
此为其做官从政之心得及对欲做官者之劝戒。
《薛文清公从政录》明朝官员、理学家薛瑄所著语录。
此为其做官从政之心得及对欲做官者之劝戒。
薛文清公从政录
薛瑄
明朝
《薛文清公从政录》是薛瑄官箴思想与为政实践的结晶,其中的从政之道与为官之德,不仅是薛瑄对传统民本思想,治民理念的系统阐发,更揭示出薛瑄的为官准则和居官诀窍.薛瑄的官箴思想对提升官员的道德修养和执政能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所处时代与传统思想的限制,亦有其局限之处.
孔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惟亲历者知其味。余忝清要,日夜思念,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
程子书“视民如伤”四字于座侧,余每欲责人,尝念此意而不敢忽。
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视而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而合乎时宜。
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
学者大病在行不著,习不察,故事理不能合一。处事即求合一,处事即求合理,则行著习察矣。
处事最当熟思缓处。熟思则得其情,缓处则得其当。
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
至诚以感人,犹有不服,况设诈以行之乎?
防小人密于自修。
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丙吉深厚不伐,张安世谨慎周密,皆可为人臣之法。
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舍此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
按物太宜含弘,如行旷野,而有展布之地,不然太狭,而无以自容矣。
左右之言不可轻信,必审是实。
为政通下情为急。
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未至也。《书》曰:“我务省事。”则民不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作一事不可苟。
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触忤,斯能为人不能主之事功。
薛瑄(1389年-1464年),字德温,号敬轩,山西河津县人(今河津市),明朝官员、理学家。
薛瑄生于书香世家,祖父薛仲义“通经术,以元末不仕,教授乡里”。父亲薛贞曾任元氏县儒学教谕。薛瑄幼时聪颖,入私塾学习《诗》、《书》,日记千百言。因其父改官河南鄢陵,便补当地县学生。永乐十八年(1420年),薛瑄参加河南乡试,高中第一名,次年联捷辛丑科进士。宣德年间授官御史,又因继母去世归返。正统初年,任山东提学佥事,升大理寺左少卿。当时王振权倾朝野,薛瑄见之不拜,得罪王振,被逮捕下锦衣卫诏狱,以贪污受贿罪名判处死刑。处斩前夕,王振一位老仆人在厨房流泪,王振问他为什么哭,仆说:“听闻今日薛先生要处死。”王振大为震动。后经兵部侍郎王伟等申救,得以免死。景帝嗣位,经由给事中程信推荐,起用为大理寺丞。景泰二年,推南京大理寺卿。英宗复辟,拜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入阁参预机要事务。因见石亨、曹吉祥乱政,上疏请求告老还乡。天顺八年(1464年)六月卒,年七十二。赠礼部尚书,谥文清。隆庆六年(1572年),从祀孔庙。《明史》有传。
薛瑄好“程朱理学”,曾言“自考亭(朱熹)以还,斯道已大明,毋烦著作,直须躬行耳。”薛瑄主要著有《薛瑄文集》、《读书录》、《理学粹言》、《从政名言》、《策问》、《读书二录》等。其中《读书二录》是集薛瑄理学思想大成的代表作,也是他平生所作读书笔录或读书心得之集中总汇。清人曾辑其所有文字,并同其年谱、诸儒论赞等,汇刻为《薛文清公全集》,总四十六卷。《皇明经世文编》录有《薛文清公集》一卷。1
1.薛瑄·中华典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