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沿革
1984年至1998年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存款准备金制度,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两部分。10多年来,法定准备金率经历了四次调整,在金融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4年,中央银行按存款种类核定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即企业存款为20%,储蓄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1985年,针对当时存款准备金率偏高的情况,为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资金自求平衡,中央银行改变了按存款种类核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做法,一律调整为10%。1987年,中央银行为了适当集中资金,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要,又将存款准备金率从10%调至12%;1988年9月,进一步调至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1998年。后两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对于抑制当时经济过热、物价上涨过快和货币投放过多的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6年
2006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现执行7.5%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城市信用社和现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水平同步上调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2007年
2007年1月5日,央行宣布,从1月1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月16日,央行宣布,从2月2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4月5日央行宣布,从4月16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4月29日,央行宣布,从5月1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5月18,日央行宣布,从6月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7月30日,央行宣布,从8月1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9月6日,央行宣布,从9月2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7年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11月2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3.5%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该标准创历史新高。 此次上调是央行2007年以来第九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007以来,除了3月份和7月份没有使用此货币政策,其他时间央行平均保持每月一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频率。8月份以来调整频率进一步加快。
2008年
2008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5%的存款准备金率;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3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5.5%的存款准备金率;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6%的存款准备金率;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5月20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6.5%的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1个百分点,执行17.5%存款准备金率,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缴款;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8年9月25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2月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区和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2月2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年
2010年11月10日 央行决定从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11日,沪深股市小幅低空之后震荡走高,最终沪指收于3174点,涨幅为1.04%。
2010年11月19日央行发布,自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预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月内央行第二次上调,今朝存款预备金率已经处于历史最高位。加息10天之后,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2月18日宣布,从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自2010年以来央行第8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年内第二次上调,这距离上次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仅仅36天。1月底,我国人民币存款余额达71.23万亿,以此计算,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可大致锁定商业银行资金逾3500亿元。
2011年
2011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也是人民银行2011年的首次货币政策动作。此次上调后,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高达19%的历史高位,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也将高达15.5%。粗略估算,此次上调后,央行可一次性冻结银行体系流动性3500亿元左右; 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达21.5%。 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算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话,调整之后,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将回调到21%。
2012年
201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21%,中小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17.5%。 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2年5月18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也是央行今年第二次下调存准率。
2012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到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由6.31%下调到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4年
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对这些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进行结构性调整,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增强其财务实力,提高其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起到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流向“三农”和县域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2014年6月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是指:上年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或者,上年新增小微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按此标准,此次定向降准覆盖大约2/3的城商行、80%的非县域农商行和90%的非县域农合行。
此外,为鼓励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及扩大消费等作用,下调其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5年
201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8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鼓励其发挥好扩大消费的作用。
次数 | 时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幅度 (单位:百分点) |
45 | 2012年5月18日 | (大型金融机构)20.5% (中小型金融机构)17% | 20% | -0.5 |
16.5% |
44 | 2012年2月24日 | (大型金融机构)21.0% (中小型金融机构)17.5% | 20.50% | -0.5 |
17.00% | -0.5 |
2016年
2016年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
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8年
2018年1月25日,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落地,释放流动性约4500亿元。4月25日,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非县域农商行以及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降低1个百分点,共释放资金近1.3万亿元,相关银行同时归还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共9000亿元。两者相抵,净释放资金近4000亿元。7月5日起,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同时下调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8年10月,中国央行宣布,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
2019年
2019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1月15日和1月25日分别下调0.5个百分点。同时,2019年一季度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
2019年5月15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为8%。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2019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在此之外,为促进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再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
2021年
2021年7月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9%。
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4%。
2021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9%。
截至2021年12月15日,金融机构平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8.4%,较2018年初降低6.5个百分点。降准操作并不改变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只影响负债方的结构,短期内商业银行可能根据经营需要减少对中央银行的负债,因此基础货币可能有所下降。但从长期来看,降准不但不会使货币供应量收紧,反而具有很强的扩张效应,这与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央行减少债券持有量的“缩表”是收紧货币正相反。主要原因是,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意味着商业银行被央行依法锁定的钱减少了,可以自由使用的钱相应增加了,从而提高了货币创造能力。
2022年
2022年4月,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1% 。 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有利于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9%下调至8% ;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8%下调至6%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上调至20%; 11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
2023年
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3月27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6%。
2023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4%。
2024年
2024年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0%。此外,自2024年1月25日起,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
2024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近期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 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
2025年
2025年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存款准备金率5个百分点。 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将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
年份 | 降准次数 | 提供资金(万亿元) |
2018 | 4 | 3.7 |
2019 | 3 | 2.7 |
2020 | 3 | 1.8 |
2021 | 2 | 2.2 |
作用过程
存款准备金,也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Deposit reserve),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RDR,即RMB Deposit-reserve Ratio,全称为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这一部分是一个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对商业银行的作用过程如下:
增长
当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可提供放款及创造信用的能力就下降。因为准备金率提高,货币乘数就变小,从而降低了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创造信用、扩大信用规模的能力,其结果是社会的银根偏紧,货币供应量减少,利息率提高,投资及社会支出都相应缩减。反之,亦然。
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3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92.5万元。

存款准备金率
制度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
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发展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商业银行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保留的准备金占全部活期存款的比率。从形态上看,超额准备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具有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如在中央银行账户上的准备存款等。
2006年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不减。而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货币信贷增长过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以相应地减缓货币信贷增长,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存款准备金率
考核方法
针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按旬考核其法定存款准备金;按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来确定计提基数。
相关名词
存款准备金利率水平是指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所执行的利率水平。2010年末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2%,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2%。对外汇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
相关因素
一般地,存款准备金率上升,会使得利率被迫上升,这是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的信号。存款准备金率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最终客户的影响是间接的;利率是针对最终客户的,比如你存款的利息,影响是直接的。
上调背景
原因
1、因为流动性过剩造成的通货膨胀,上调准备金率可以有效降低流动性。
2、因为现在美国的信贷危机,上调准备金率可以保证金融系统的支付能力,增加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防止金融风险的产生。
变化
2007年7月19日,中国经济半年报发布。2007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率达11.5%,消费物价指数(CPI)则创下了33个月来的新高。一些银行当天即预测,紧缩政策已近在眼前。中国货币供应量多、贷款增长快、超额存款准备金率较高、市场利率走低。这一“多”、一“快”、一“高”、一“低”,表明流动性过剩问题确实比较突出。

存款准备金率
问题
始自2003年下半年的这一轮宏观调控,一直试图用“点刹”的办法让经济减速,而今看来,这列快车的“刹车”效率似乎有问题。11.9%的增速,偏离8%的预期目标近4个百分点。中国经济不仅没有软着陆,反而有一发难收之势。
分析统计
历次调整
次数 | 时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幅度 | 调整机构与原因 |
1 | 1984年 |
| 央行按存款 种类规定法定 存款准备金率: 企业存款20% 农村存款25% 储蓄存款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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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85年 | 企业存款20% 农村存款25% 储蓄存款40% | 央行将法定 存款准备金率 统一调整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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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987年 | 10%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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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88年9月 | 12% | 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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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表现
次 | 存款准备金调整消息发布时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幅度 | 公布日上证指数收盘 | 次日上证指数开盘 | 次日上证指数收盘 | 涨跌 | 幅度% |
1 | 1984年 |
|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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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85年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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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987年 | 10%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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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88年9月 | 12% | 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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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目的
上调目的
2006年6月,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国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不断提高,协调性逐步改善,呈现出活力较强、增长较快、物价较稳的态势。2006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势头。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对外贸易顺差扩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体系增加流动性的因素仍然较多,商业银行通过贷款扩张增加盈利的动机较强,各地上项目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也较高,今年5月份M2增速超过19%,前5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1.78万亿元,同比多增7939亿元。虽然消费物价指数还比较低,但如果货币信贷继续加快增长,可能有刺激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坚持总体稳健政策取向的同时,适度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力度。
旨在防止中国经济过热
“加息属于意料之中,但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两大货币工具同时使用,这在本轮调控中还是第一次。”经济学家王小广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加息主要意图在于防止中国宏观经济从偏快走向过热。
2007年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长高达11.1%,呈现出多年所没有的快速增长。而一季度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了2.7%,3月涨幅达3.3%,4月上涨达3%,经济界人士普遍认为当前存在一定通胀压力。
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汤敏说,此次央行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是这几年来较大的动作,此举表明政府不愿让经济朝着过热的方向发展,而是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促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央行也表示,本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旨在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合理增长,保持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
汤敏说,中国经济存在通货膨胀有抬头的风险。央行系列政策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止通货膨胀,防止资本市场过热,防止过多的外汇流入,达到防止经济过热的目标。
深层次引导百姓理财行为
“由于流动性过剩等诸多矛盾的存在,中国经济中已存在资产价格增长过高,股票市场火热,物价上涨存在压力等现象,央行出台的组合政策能有效缓解这些矛盾问题,也能深层次地引导百姓理财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说。
中国股市已经持续一年多的上涨,上证综合指数屡次创新高,百姓买股票、基金的热情空前高涨。央行2017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数据显示,前3个月投资股票开户数新增871万户,是2006年全年新增数的1.7倍。而购买基金的投资者也导致银行排队现象进一步加剧。
不过,在股市火热的情况下,投资风险尤其值得注意。而国内股市的火热,“赚钱财富效应”也在加剧着市场的流动性。
伴随着基准利率的调整,相关房贷利率也会上调,这将适当加大购房者的压力。不过,从五年以上贷款仅上调0.09个百分点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上调0.09个百分点的幅度来看,购房者“负担”不会太大。而各家商业银行还会有相应优惠措施,更缓解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降准目的
2021年12月,降准的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一是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经济影响
与银行的关系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商业银行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保留的准备金占全部活期存款的比率。从形态上看,超额准备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具有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如在中央银行账户上的准备存款等。
2006年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不减。而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货币信贷增长过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以相应地减缓货币信贷增长,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存款准备金率与利率的关系:一般地,存款准备金率上升,利率会有上升压力,这是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的信号。存款准备金率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最终客户的影响是间接的;利率是针对最终客户的,比如你存款的利息,影响是直接的。
简单的说,存款准备金率对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有影响。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相应的减少了货币供应量,利率就会有上升,这样人们的CPI指数就会下降,最终的目的就是要降低通货膨胀率。

存款准备金率
抑制投资购房
2010年10月11日,央行已将六家大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50个基点至17.5%,时间为2个月,此次是自5月份以来首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这已经是今年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利率。
利率也从年初的15.5%提升至17%,离历史高位17.5%仅差0.5%。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是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的事情,与普通居民关系不大;但这次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具体体现在:如今房地产二次调控正在进行中,伴随着首付款政策的出台,商业银行可放贷金额的减少,也意味着银行房贷的进一步收紧。
2010年12月10日,中国央行宣布,自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达18.5%历史高位。这是央行年内第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亦是最近30天内第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频度密集属罕有。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8月CPI同比上涨3.5%,涨幅较7月份扩大了0.2%,而市预计9月份CPI还会上升,通货膨胀压力加剧,“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在目前CPI增速过快的同时,全民投资意愿将会有所加强,而此产生的投资行为也更容易作用到房产市场,存款准备金利率实施上调,对于回笼资金抑制投资性贷款从而抑制投资是一个抑制作用,在当前房产市场调控背景下,该效果也将事半功倍。
存款准备金利率的上调是间接收紧房贷。最近三个月,市场有所回暖,尤其是九月份,更是屡创新政后日成交新高。而刚刚出台不久的二次调控政策,从资金上限制购房,各地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二套房严格执行首付不低于50%,利率1.1倍。而此时央行决定提高存款准备金利率对于房贷市场来说,银行可放贷资金进一步的减少也意味着放贷额度降低。
从而限制了开发商贷款的额度,随着市场调控的深入,市场成交渐冷,开发商资金压力或许会在几个月后显现。
下调背景
下调举措
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下调0.27%。这是2008年以来,央行第二次调降“双率”,上一次作出类似决定的时间是在9月15日。与9月下调“双率”的做法不同,央行此次不仅将1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下调了0.27个百分点,还对定期存款利率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1年期的存款利率由之前的4.14%下调为3.87%。活期存款的利率则保持不变。1年期贷款利率由之前的7.2%下调至6.93%。此外,存款准备金率也全面下调了0.5个百分点,而不是采取之前的“仅对中小金融机构下调1个百分点”的做法。
政策转向
货币政策出现转向,对于央行的此次调整,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措施的出台意味着中国执行的货币政策已经开始转向。鲁政委认为利率下调速度之快超出市场想象。央行上一次下调“双率”是在2008年的9月份,距离现在也就1个月左右的时间。之前部分机构认为再度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或贷款利率的可能会在12月份左右。他认为,央行的快速反应能力体现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和灵活性。另有分析人士指出,央行公布的票据参考收益率就较前期出现大幅下滑,且下滑幅度为近年来罕见,这一做法本身就激发了市场的降息预期。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央行此次下调“双率”的做法快于市场预期。此外区别于前期以差别调整方式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做法,此次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惠及”了流动性比较大的5家大型商业银行,这说明,中期来看,中国货币政策已出现转向。鲁政委认为,央行此次采取“存贷款利率同步降”的做法,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银行的利差收入。此外,全面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也将增加银行的贷款投放量,将给银行创造更多的利息收入,对银行股构成利好。此外,央行此次将贷款周期在3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也下调了0.27%,调整幅度较上次增加,从而降低了开发商的资金使用成本和居民购房成本,地产股有望在前述预期下出现反弹。
功能作用
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真实效用体现在它对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对货币乘数的调节。由于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与中央银行投放的基础货币量存在着乘数关系,而乘数的大小则与存款准备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而存款准备金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降低了货币乘数,最终起到收缩货币量和信贷量的效果,反之亦然。
业界看法
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外部对中国市场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生变,这些都导致流入中国的资金流向出现逆转,“热钱”流出的苗头初现。根据央行网站21日最新更新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10月末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总额比9月末净减少248.92亿元。这是自2008年1月以来,金融机构外汇占款首次呈现月度负增长。
外汇占款月度负增长确实罕见,此前,该现象在2007年12月份出现过,不过,业内人士猜测,那是由于当时财政部用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储备,注资信托网中投所致。不过,央行表示,10月份数据为初步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外汇占款的负增长,也给予了货币政策更多的操作空间。丁志杰指出,外汇占款负增长在他看来是个好事情,可以由此看出外汇储备的增长是可逆的,而这种下降对控制由此造成的中国信贷规模增长和基础货币供应扩张也是有益的。
赵庆明也说,央行外汇占款少增、不增甚至净减少,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角度看是求之不得的事。过去几年央行发行央票、不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为了对冲外汇占款,保持流动性的相对稳定。如果外汇占款持续减少,央行就存在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可能。
而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总体看,货币利得财富条件并不会因为外汇占款的减少而发生大的变化,年底前不会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年内仍是诸如略微增加信贷额度、调整动态差别准备金率参数、减少公开市场回笼量为主的“微调”。
这也印证了央行在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的表态,央行表示,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的总量调节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结合起来,并根据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对有关参数进行适度调整,继续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自我保持稳健和调整信贷投放,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本次降准的主要目的是优化流动性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当前,随着信贷投放的增加,金融机构中长期流动性需求也在增长。此时适当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一部分央行借贷资金,能够进一步增加银行体系资金的稳定性,优化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结构,降低银行资金成本,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释放约7500亿元增量资金,可以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促进提高经济创新活力和韧性,增强内生经济增长动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政策效果
第一,可以将金融机构分散保管的准备金集中起来,防止存款人集中、大量挤提存款而导致支付能力削弱,对经济金融产生破坏性影响,保证金融机构的清偿力和金融业的稳定;
第二,用于调节和控制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和贷款规模,控制货币供应量;
第三,增强中央银行资金实力,使中央银行不仅有政治实力,还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
调整存准率的副作用
虽然法定准备率的调整对社会货币供应总量有较大的影响,但很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时往往把重点放在再贴现率的调整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上。因为调整法定准备率虽然能带来在调整货币供应总量政策上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它给社会带来的副作用也是很明显的。法定准备率的微小变动也会引起社会货币供应总量的急剧变动,迫使商业银行急剧调整自己的信贷规模,从而给社会经济带来激烈的振荡。尤其是当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准备率时,导致社会信贷规模骤减,使很多生产没有后继资金投入,无法形成生产能力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各国中央银行在调整法定准备率时往往比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