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前七子”
明代文学流派

前七子是明弘治、正德年间(1488—1521)的文学流派。成员包括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和王廷相七人,以李梦阳、何景明为代表。首见于《明史·李梦阳传》。为区别后来嘉靖、隆庆年间出现的李攀龙、王世贞等后七子,世称前七子。

中文名

明代“前七子”

所处时代

明弘治、正德年间

出自

明史·李梦阳传

代表成员

李梦阳、何景明

属性

文学流派

简介

七子皆为进士,多负气节,对腐败的朝政和庸弱的士气不满,强烈反对当时流行的台阁体诗文和"啴缓冗沓,千篇一律"的八股习气。其文学主张被后人概括为大力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旨在为诗文创作指明一条新路子,以拯救萎靡不振的诗风。他们都怀着强烈的改造文风的历史使命,却走上了一条以复古为革新的老路。前七子崛起文坛之后,其复古主张迅速风行天下,成为文学思想之主流,掀起了一场文学复古运动。这在明代文学史上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但他们一些具体的文学见解不尽相同,创作上各呈特色。李梦阳在复古模拟上坚持主张"刻意古范",句模字拟,逼肖前人;诗重气魄,追求雄奇、豪放的风格。何景明思想较灵活,主张对古人作品要"领会神情"、"不仿形迹",以达到"达岸舍筏"的目的;诗重才情,偏向清新一路。徐祯卿诗论颇多精辟、独到之处,在追随李、何后其诗歌风格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康海、王九思主要成就在散曲、杂剧,诗多率直。边贡、王廷相短诗清新、明快,但总体成就较逊色。前七子的文学主张和创作实践都有现实意义,但由于过分强调复古,文学的创造性不足,有的甚至沦为"高处是古人影子耳,其下者已落近代之口",给文坛带来新的流弊。

风格

明代文学流派。弘治、正德年间,李梦阳、何景明针对当时虚饰、萎弱的文风,提倡复古,他们鄙弃自西汉以下的所有散文及自中唐以下的所有诗歌,他们的主张被当时许多文人接受,于是形成了影响广泛的文学上的复古运动。除李、何之外,这个运动的骨干尚有徐祯卿、康海、王九思、边贡、王廷相,总共七人。

文学主张

前七子的文学主张,有其进步意义和积极作用。明初制定和推行的八股文考试制度,使许多士子只知四书五经、时文范本,不识其他著作。而充斥当时文坛的多是“台阁体”“理气诗”。前者是粉饰现实、点缀太平的无病呻吟,“陈陈相因,遂至啴缓冗沓,千篇一律”(《四库全书总目》);后者确为“击壤打油,筋斗样子”(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迂腐庸俗,诗味索然。李梦阳等人面临这种情况,首倡复古,使天下复知有古书,使人们注意学习情文并茂的汉魏盛唐诗歌,这对消除八股文的恶劣影响、廓清萎靡不振的诗风,有一定功绩。

理论

1、贬斥文学主理现象,提出文学创作的主情论调:李梦阳对当时受理学风气影响的文学创作深恶痛绝,他说:“宋儒兴而古之文废矣”“古之文,文其人如其人便了,如画焉,似而已矣。是故贤者不讳过,愈者不窃美。而今之文,无美恶皆欲合道”。“诗至唐,古调亡矣,然自有唐调,可歌咏,高者犹足被管弦。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因而使得“人不复知诗矣”。因此,李梦阳提出文学创作应重视真情的表达。

2、以“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作为文学创作师法的对象,并提出“文必有法式,然后中谐音度”的师法原则。李梦阳论文推崇秦汉:“西京之后,作者勿论矣”;论诗推崇盛唐:“诗至唐,古调亡矣”。在如何师古的问题上,他提出了“文必有法式,然后中谐音度”的师法原则,即要求效法古人作文作诗的基本规则,反对作家标新立异。

研究

对明代前七子李何之争的文艺现象进行了反思。李何之争是李梦阳文艺思想的主要表现之一。通过文献分析,认为历史对于李梦阳的评价是不公正的。李梦阳的文艺思想有三个特点。

(1)李梦阳在探讨何者为文艺"法式"的问题上,主张学习古文的结构规律,他不仅强调"文必有法式",主张文学创作要学习古典法式,而且还重视法式的灵活运用。李梦阳认为艺术创作要"应诸心",他这样认识文学创作是具有真理性的。

(2)李梦阳把写字与作文做比类,这是符合艺术规律的,这样并没有什么错误。任何一个人,绝对不会主张文学创作要搞"模拟剽窃"的。后代文人把李梦阳关于写字与作文作比类的思想,认定为文学创作模拟理论,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3)李梦阳偏好雄浑深厚的文学风格。在争论中,他不仅反对何景明偏好清俊响亮的风格,指责何景明的主张是"同室操戈"。这些思想不免有些狭隘偏激之乖。1

参考资料

1.论明代前七子李何之争·知网空间

目录
01
摘要
02
基本信息
03
简介
04
风格
05
文学主张
06
理论
07
研究